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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1-10-12】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扁鹊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深度融合,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助推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大学建设。 二、总体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师承教育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早讲早用让他信,活讲活用让他会”,强化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学生中医思维培养,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树立专业自信,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组织机构管理,优化师承教育工作程序,强化师承教育基地管理,严格师承导师遴选条件,建立师承导师培训机制,健全师承导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学生跟师过程管理,完善师承教育考核管理机制,提升师承教育工作管理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师承教育制度体系,确保师承教育工作做出实效。 (二)建设师承教育基地 依托医院、国医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中医诊所等优质中医医疗资源遴选一批“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教育基地”。到2023年,建设50—90个师承教育基地,基本满足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师承教育需要。 (三)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承导师队伍 遴选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有较高带教水平、医德高尚的医师作为本科生师承导师,并颁发“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导师”聘书。依据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专业建立师承导师队伍。力争到2023年,建设一支520人左右的师承导师队伍。 (四)培养具有中医思维的专业人才 加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深度融合,发挥师承教育独特优势,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通过实施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夯实学生中医理论基础,提升学生中医药经典能力,强化学生中医思维,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扁鹊计划”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扁鹊计划”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学校师承教育发展方向及重大事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聘请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成员由相关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教务处是“扁鹊计划”的总体谋划和协调单位;各相关二级学院是“扁鹊计划”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师承教育基地是“扁鹊计划”的重要组成和执行机构。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1。 五、工作安排 (一)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 强化制度建设与实施。制定师承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附件2)、师承门诊带教规范(附件3),建立师承导师培训机制和师承导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跟师学生管理办法(附件4),明确学生跟师要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强化跟师过程管理。 责任单位:教务处 (二)建设师承教育基地 2020年12月底前,建立20个左右师承教育基地,后续每年建设10—20个师承教育基地,到2023年,建成50—90个师承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相关二级学院 (三)分专业建设师承导师队伍 2020年12月底前,聘任50—80名中医学专业师承导师,到2023年,中医学专业师承导师队伍达到200人左右,形成相对稳定的师承导师队伍。 2021年6月底前,聘任30—60名针灸推拿学专业师承导师,到2023年,针灸推拿学专业师承导师队伍达到120人左右,形成相对稳定的师承导师队伍。 2022年6月底前,聘任60—80名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师承导师,到2023年,中西医临床医学师承导师队伍达到200人左右,形成相对稳定的师承导师队伍。 2023年6月底前,根据工作实际,建设相应数量的中医学类其他专业师承导师队伍。 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相关二级学院 (四)分专业、分步骤实施师承教育 中医学专业自2021年春季学期从2020级学生开始实施。 针灸推拿学专业自2021年秋季学期从2021级学生开始实施。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自2022年秋季学期从2022级学生开始实施。 其他中医学类专业自2023年秋季学期从2023级学生开始实施。 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各相关二级学院 (五)建立以强化中医思维、提高临床能力为目标的四段式师承教育模式 遵循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坚持早跟师、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建立以强化中医思维、提高临床能力为目标的四段式师承教育模式,明确各阶段培养目标和任务。 1.加强专业认知阶段。第1学年,此阶段重点提升学生专业认知度,培养学生记诵经典意识,巩固学生专业思想。 2.夯实中医基础阶段。第2学年,结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学生中医理论基础、经典基础和临床基础,初步构建学生中医思维。 3.强化中医思维阶段。第3、4学年,通过“多临床”提升学生经典储备,在临床中提高学生经典运用能力,强化学生中医思维。 4.提升临床能力阶段。通过第5学年“反复临床”,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学生中医思维,使学生能够运用中医理、法、方、药等综合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升学生临床能力。 责任单位:各相关二级学院 六、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 教务处、各相关二级学院、各师承教育基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扁鹊计划”作为重点工作。教务处要加强同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沟通联系,强化师承教育基地建设和师承导师队伍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实施,确保各相关二级学院、各师承教育基地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 加强“扁鹊计划”的资金支持,根据师承教育覆盖的专业、人数变动情况,及时做好经费预算,保障经费投入,保证师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扁鹊计划”对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重要意义,自觉自愿跟师,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要及时总结各单位、各基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并加以宣传推广。积极拓宽对外宣传渠道,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我校师承教育开展情况,扩大学校在中医药领域及社会的影响力。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2. 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3. 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门诊带教规范 4. 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跟师学生管理办法
河北中医学院 “扁鹊计划”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做好早跟师、早临床制度建设、师承教育基地建设、师承导师遴选及总体协调等工作。 (一)制定师承教育相关管理制度。 (二)组织师承教育基地建设及考核工作。 (三)组织师承导师的申报工作,分专业建设师承导师队伍。 (四)督导检查各相关二级学院、各师承教育基地工作实施情况。 (五)总体协调“扁鹊计划”实施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 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扁鹊计划”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及相关专业负责人担任,负责“扁鹊计划”日常管理。 (一)根据师承教育不同阶段,制定相关专业师承教育大纲。 (二)制定本学院的“扁鹊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考察。 (四)负责与相关师承教育基地沟通联系,了解并监督各师承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会同师承教育基地做好师承导师和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每学年对本学院学生师承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撤销基地称号。 (六)做好学生选报导师工作,按“扁鹊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完成学生报名、分组及确定师承导师带教名额及带教学生等工作。 (七)负责本学院“扁鹊计划”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跟师过程管理,掌握学生跟师及师承导师带教等情况;组织师承导师及学生考核工作。 三、师承教育基地职责 各师承教育基地成立“扁鹊计划”管理机构,负责本基地师承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师承教育管理体系,健全师承教育管理机制,将师承教育纳入机构考核和个人绩效考评。 (二)为师承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场所和条件,保障本基地师承教育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负责本基地师承导师培训与管理,严格按照《师承门诊带教规范》组织实施,加强师承导师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师承导师带教过程,检查师承导师指导记录,提升师承导师带教能力。
河北中医学院 “扁鹊计划” 师承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为保障“扁鹊计划”实施效果,规范师承导师遴选工作,严格师承导师申报条件,建立健全师承导师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师承导师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中医药师承教学,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或针灸推拿临床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四)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经验,长期在门诊出诊,有一定门诊量,能熟练运用中医理论、方法、技术进行诊疗,保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五)自愿承担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的学生指导任务。 二、导师职责 (一)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巩固学生专业思想,提升学生专业自信。 (二)按照《师承导师指导记录本》要求,记录学生跟师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制定带教计划。 (三)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学生善提问、勤实践。夯实学生中医理论基础,特别是中医药经典基础,提升学生经典运用能力,着重培养学生中医思维。 (四)做好学生跟师出勤管理,强化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完成带教任务,一年级学生,每学期带教指导不少于4次;二年级学生,每学期带教指导不少于8次;三至五年级学生,每学期带教指导不少于15次。 (五)做好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跟师记录本》,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对学生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习效果做出评价,指导学生完成跟师论文等相关学习任务。 (六)按照《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门诊带教规范》进行带教。 三、申报程序 (一)教务处负责师承导师的遴选组织工作,根据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各专业特点,分专业建立师承导师库。 (二)教务处分专业组织师承导师申报工作,印发申报工作通知,由各师承教育基地组织本单位医师进行申报。 (三)拟申报师承导师的医师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师承导师申请表》,由所在师承教育基地统一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实施师承导师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颁发“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导师”聘书,聘期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自动续聘。 四、管理 (一)师承导师实行分专业管理,由各相关二级学院和师承教育基地共同管理。 (二)各相关二级学院会同各师承教育基地确定各专业师承导师带教名额,根据工作实际,为每个学生配备本专业的师承导师,确定师生关系,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师承导师每次(半天)带教学生数不超过4人,带教学生总数可根据出诊时间酌情增加,但不超过12人。 (四)师承导师和学生的师生关系确定后,应相对稳定,学生进入临床教学、毕业实习阶段,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会同各临床教学基地为学生重新选配师承导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考核 (一)师承导师考核工作由各相关二级学院会同师承教育基地负责具体实施。 (二)根据导师职责,每学年考核一次,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师承导师资格,收回聘书。 (三)师承导师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主要依据《师承导师指导记录本》《学生跟师记录本》以及相关记录等。
河北中医学院 “扁鹊计划”师承门诊带教规范 为规范师承教育门诊带教过程,增强学生临床实践能力,提升师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师承导师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医患沟通技巧,将医德医风教育贯穿于每次带教过程中,为学生树立职业榜样。 (二)师承导师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言行恰当,指导严谨,把关严格。 二、教学目标 师承导师根据学生不同学习阶段及学习情况,确定合理的带教方式,使学生将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将中医经典理论融入临床实践,培养学生正确的中医思维方法,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带教过程 (一)师承导师和学生提前5分钟到岗,师承导师做好学生考勤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仪表及言行举止,并做好接诊相关准备工作。 (二)师承导师向学生简要讲解门诊教学的目标、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师承导师根据“观诊-抄方-试诊”不同教学阶段和学生个体差异,采取相应的指导方式,提升学生中医临床实践能力。 1.观诊 在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讲解中医“理、法、方、药”和诊疗经验,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诊疗方法的讲授,增强学生理论联系临床实际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中医思维。 2.抄方 师承导师在诊疗过程中,由学生根据导师诊疗情况在《跟师记录本》进行抄方记录。 3.试诊 师承导师指导学生接诊病人,一般安排在9—10学期进行。 学生试诊时,师承导师应明确告知病人由学生先行接诊,并给予学生完整的诊疗机会。 师承导师指导学生在《跟师记录本》上规范完成试诊单书写,并进行批阅。 师承导师根据病情和学生试诊表现,对学生从接诊、辨证及处方用药等方面进行指导分析,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四)带教总结。每次带教结束后,师承导师应对学生跟诊综合表现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学生存在不足制定学生阶段性学习计划,布置相应的学习任务,并在《带教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河北中医学院 “扁鹊计划”跟师学生管理办法 为保障“扁鹊计划”实施效果,强化学生跟师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师承教育考核管理机制,提升师承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程序 学生跟师学习实行报名审核制,相关专业一年级学生根据所在二级学院每年度的师承教育工作安排,填写《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跟师申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定分组及师承导师,并按照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开展跟师学习。 二、跟师要求 (一)尊重师承导师,主动与师承导师联系,寻求师承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二)根据师承导师意见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包括理论学习计划和临床学习计划,按计划完成学习内容,并定期向师承导师汇报。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跟诊,需及时向师承导师请假。 三、学业要求 (一)学生应完成规定的跟师次数,第1学年,每学期跟师次数不少于4次;第2学年,每学期跟师次数不少于8次;第3—5学年,每学期跟师次数不少于15次。 (二)学校印发《跟师记录本》给每位跟师学生,学生应如实记录每学期的跟师学习情况,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第1—2学年,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成2篇跟师笔记,5篇读书笔记(每篇不少于1500字,中医经典读书笔记不少于2篇),1篇跟师心得(每篇不少于1000字)。 第3—5学年,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成3个完整诊疗过程门诊病历、4篇跟师笔记、6篇读书笔记(每篇不少于2000字,中医经典读书笔记不少于2篇)、2篇跟师心得(每篇不少于1000字),每学年完成1篇跟师论文。 四、学生考核 (一)学生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学生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跟师学习学业完成情况,核查学生跟师次数,检查《跟师记录本》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班跟师人数的20%;跟师次数、《跟师记录本》完成不足三分之二者,认定为不合格,取消跟师资格。 五、激励与约束 (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正确处理日常学习与跟师的关系,不得以跟师出诊为理由缺课或旷课,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跟师资格者,不得再次加入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培养计划。 (三)学生师承教育情况按学年进行考核,分别于第一至第四学年末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照1学分/学年折算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并分别颁发一至四级考核合格证书。 (四)学生第一至第四学年的考核结果纳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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