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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2013年公开竞聘处级干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11-16】 点击数:【】
为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切实保障河北中医学院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处级干部岗位进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处级干部选拔竞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洪 副组长:孔祥骊 刘超颖 成 员:王 洪孔祥骊 刘超颖 赵同安 高维娟 张祥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超颖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校党委指定组织、人事、纪检等党政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处级干部选拔竞聘工作中不同阶段的相应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申报岗位的正常工作。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实创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熟悉高等教育事业的特点和规律,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政策水平、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二)具体条件 1、竞聘处级岗位,应当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一般应有基层党务、业务或管理工作的经历。 2、竞聘正处级岗位,应是现任正处级干部,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干部;竞聘副处级岗位,应是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此次竞聘正处级岗位的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可以延长至59周岁),竞聘副处级岗位的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 4、竞聘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务部门处级职务的,必须有三年及以上党龄。 担任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工会、共青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竞聘以教学、医疗和科研管理为主要岗位职能行政职务的,正职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博士学位,副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7、部队转业干部参加竞聘时,按转业时的部队行政职级认定资格(技术级别除外)。 8、竞聘中对德才兼备,素质好、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申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破格或越级提拔。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干部竞聘: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违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省编办就我校岗位设置的批复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岗位职数。 五、竞聘程序 (一)召开动员大会。 (二)公布岗位。向全校公布竞聘的岗位及相应条件。 (三)申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申报岗位,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处级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每人在同一职级内可以申报两个岗位。 申报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次调剂报名。 (四)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竞聘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向全校公示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竞聘岗位。 (六)进行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竞聘演讲及推荐。 应聘者首先进行竞聘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绩述职及岗位工作设想等内容,时间不超过6分钟。然后进行答辩,时间4分钟。 同一岗位竞聘人员全部演讲结束后,评委会成员当场填写推荐票,推荐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项。 (八)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评委会投票推荐结果,并综合各方面情况,由书记办公会对拟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然后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九)组织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材料。上报校党委。 (十)确定拟任人选。校党委常委会经过充分酝酿,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十一)上报教育工委审批、备案。 (十二)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三)党委任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文任用。 六、几点要求及补充说明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此次干部竞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委会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三)参加公开竞聘人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学校党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参加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考察干部,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五)竞聘过程中,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根据竞聘情况,并综合考虑岗位及竞聘人个人特点等多方面因素选拔任用干部。 (六)针对竞聘过程中某些岗位的特殊情况, 学校党委将指派专人担任该单位(部门)临时负责人,主持日常工作。 (七)由于年龄超过本次竞聘上岗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参加竞聘的处级干部,保留原级别,其奖励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河北中医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干部竞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及年限,计算时间一律截止到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竞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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