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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10-26】 点击数:【】
1. 在公寓住宿,应持护照等有效证件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按照指定房间清点物品、登记、交付押金后即可住宿。不得私自变更或调换房间。离校前应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的离校人员,房间保留至住宿费到期日。住宿费到期后房间物品移至库房保存三个月。
2.按时交付住宿费等款项,节约用电、用水。
3. 爱护公物。住宿外国人应保管好房间里的家具、空调、水电暖等公共设施,不得污损、破坏、挪用、自行搬出、改换等。不得在房间内私自装修,破坏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住宿外国人必须特别注意防火,学会使用消防设施并注意保管,不得故意损坏、擅自挪动消防器材。不得私自改动供电线路,私拉电线,不得在房间里使用电暖气、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油气煤炭等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点蜡烛、使用酒精炉、带明火的盘式蚊香等)。公寓内禁止做饭,全楼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或保存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住宿外国人不得自行留宿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私自配钥匙或另加门锁。不得利用公寓房间和设施从事与住宿无关的活动。
6.住宿外国人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回公寓,不在公寓外住宿。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在公寓外住宿的,应提前向学校说明。
7.保持公寓秩序。不得在公寓里喧哗、打闹、玩球、制造噪音、饲养动物,不干扰他人休息和学习。禁止在公寓内酗酒闹事或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举办任何集体活动。未经事先允许,不得在公寓内售卖各种物品或服务。遵守公寓会客制度。
8.保持公寓卫生与室内整洁,不得在房间墙壁或门上张贴、涂画,注意保管好食品,防止蟑螂滋生;走廊、楼道、洗衣房等公共区域不得放置个人物品;不得随地吐痰、抛物、泼水,严禁向窗外抛洒任何物品。
9. 住宿外国人应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重服务人员,协助工作;不得对服务人员非礼、纠缠。允许住宿管理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房间,进行保洁、设备维护以及其他安全防范。
10. 注意居住安全。按时参加消防演练,牢记逃生路线;离开房间时注意锁好门窗,不坐在窗台上聊天,不登上楼顶,不翻越阳台护栏。
11. 正确使用电梯。电梯内禁止跳跃,打闹等行为,不要乱按操纵盘按钮,禁止吸烟,禁止张贴任何东西。
12. 住宿外国人应当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有权劝阻、制止、报告有损宿舍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同寝室或相邻寝室成员应当互相照应,发现异常情况或遇自然灾害、紧急事故应当首先避险自救、互救,并尽快向相关管理人员或救援机构寻求帮助。
13. 住宿外国人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于违犯者,任何人都有批评、制止、报告的权利;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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