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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设立工会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5】 点击数:【】
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丰富和规范工会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工会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常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工会会员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周四下午(夏季4:30-5:30、冬季4:00-5:00)定为工会会员活动时间,其它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会会员活动。
二、除学校工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与所在分会或相应文体协会组织的校内各项集体活动,包括学习、交流、健身、娱乐等,确需到校外安排活动的,需报学校工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各分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做好沟通协调,提早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每个会员参加活动的权力。
四、因上级要求等各种原因确需在其它工作时间安排会员集体活动的,由学校工会向学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各分会要积极组织协调会员活动日的各项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使每个工会会员都能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争先创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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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050200 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050091
祁州校区: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保衡南大街99号,071200 东垣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0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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