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期满且已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执行期满未达到结题要求者,需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二)执行期未满,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相关要求
1、请认真浏览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结题材料。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人文类项目也需采取函审的方式验收。
2、结题所需表格见附件2、附件3,请有意向结题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全套电子版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
1036956529@qq.com(需参照附件文件顺序进行排序),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要求进行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思瑜
联系方式:89926106
科技处
2024年12月2日